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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哥”的幸福与快乐

1998年2月张明楷老师来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工作。对于清华的学生,对于如何做学问和做人,他有独到的见解。

  “第一次在清华授课时,清华学生的聪颖就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很多授课内容我只讲一遍学生们就能立马领会。我是一个脑袋里面装满了刑法问题的人,所以课上课下我都特别鼓励学生们多思考多提问,我始终认为‘存惑’对于一个学习者是十分重要的。除了多提问,我还建议同学们应当多进行‘正反面双向思考’。因为一个优秀法律人之所以优秀,在于其拥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解释能力,而法律解释能力的提高就需要对一个问题的正反两面反复进行思考,并能让目光够往返于事实和规范之间。就好比一个案例中检察官认为行为人是有罪的,如果你能够尝试将行为人的行为解释为无罪,就会提高你的法律解释能力。反之亦然,如此反复训练,你的法律解释能力就能逐渐得到提升。”

  “在授课过程中,我常会跟同学们聊到做学问和做人的关系。我一直认为,为人和为学一定是一体化的,研习法律需要好的人品。在讲授刑法的课程中,我会经常跟大家讲要培养自己的正义感、训练自己的法感情,因为其中蕴含了做人的道理。我始终相信,心中充溢着正义感的人在看待一个法律问题时一定是胸怀正义的,相反,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在做学问时不可能很好地对正义理念进行阐述与贯彻。”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必须要有批判的精神。不论你将来是做学问还是从事实务工作,若能对不同观点和学说始终保持一种批判的态度,那将是大有裨益的。因为法律的真实含义需要从社会生活中去挖掘,不同观点的商讨与妥协正是挖掘法律真实含义的重要途径。而要商讨和妥协,就必须理解不同观点和立场,并通过他人对自己观点的批判了解自己的不足。因此,批判不仅仅是针对他人,更重要的是促进对自身不断的反省,促使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不断更新。在这个批判的过程中,不要害怕推翻自己原来的观点,不要畏惧改变。这种改变也不一定意味着你原有的观点就是错误的。因为一种学说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与时代背景,时代发生变化时,学说也应当适应这种变化随之更新,而不是一味地固步自封。”

  “在清华校园里,听到大家亲切地称呼我为‘楷哥’,是十分快乐而幸福的事情。这17年的教学时光里,同学们也给了我很多启发和灵感,让我得以在教学和刑法学的研究之路上不断地反省和进步,实乃人生一大幸事。我衷心地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自己在学校的学习机会,摒弃杂念、脚踏实地地做学问,多读书,多思考。除此之外,我也希望大家在求学阶段能够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个性,做一个有主见的人,因为我相信,一个有自己个性和主见的人在做学问中才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祝福法学院和同学们越来越好,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中为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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