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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系列职位晋升评估提交材料清单的通知

1. 院系综合报告。内容应该包括但不限于:

a) 概述候选人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特别是教学情况,以及如何与院系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相匹配;

b) 对候选人任现职期间工作的概要评价,特别是对教学工作的评价;

c) 本院系对候选人职位晋升后的期望和工作安排;

d) 评审过程概述、公示情况和外部评审专家的清单及选取根据;

e) 外部评审反馈的意见;

f) 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

g) 院系学术委员会投票结果和讨论意见概要;

h) 院系对候选人职位晋升的推荐意见。

2. 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报告。院系党委根据候选人提交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自评报告,结合其参加师德教育培训或活动、师德考核结果等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院系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个人自评报告。

3. 教育教学评估报告。院系根据候选人提交的主讲课程的教案(或备课笔记)和由学校教务部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生评估、老教授听课评鉴、教学纪律等)分别给出的教学评估情况,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材料等形成全面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和教学工作量的完整教育教学报告;附个人自评报告

4. 《北京大学教学系列职位晋升评估评审表》(人事部主页下载填写)。

5. 外送评审邀请。院系发送给外部评审专家的信件打印稿。

6. 外部同行评审意见。全部校外同行评审反馈信件。申请教学教授职位的,校外评审专家应不少于5人,校外评审应获得不少于3位评审专家的实质性反馈意见;申请教学副教授职位的,校外评审专家应不少于3人,校外评审应获得不少于2位评审专家的实质性反馈意见。应记录所有校外评审专家的个人信息和反馈信息。申请人的研究生导师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可以提供推荐信件,但该信件不计入校外评审反馈意见。

7. 候选人个人申请。

8. 候选人详细履历(包括聘期内教学工作、教学研究、发表列表等)。

9. 候选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5篇部)。

10.院长独立意见。院长独立意见请密封后单独提交

注:1、请在在学校规定时间之前提交以上各项纸质版材料,在相应位置须有候选人签字、单位人事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除第10项院长独立意见外,须同时提交各项pdf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与纸质版材料的内容和顺序一致,每一项制作成单独的pdf文件。

北京大学人事部制

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

2018年9月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15:48